close

  臺海網(微博)1月22日訊 據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25歲汪姓女子因感冒到臺灣三總澎湖分院就診,周姓醫師診斷罹患腎炎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療,又因低血鈣再註射葡萄糖酸鈣,卻未註意兩者不得混用,導致她缺氧性腦病變致四肢癱瘓,高雄高分院2審認定醫師有醫療疏失,判與支票貼現醫院須連帶賠償1551萬元(新臺幣,下同)。
  案發當時年僅19歲的汪女,原本就讀澎湖科大,2008年5月因感冒癥狀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,經醫師會診罹患腎炎決定住院中谷餐飲設備治療,醫師指示護士為汪女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療,又為她註射葡萄糖酸鈣,汪女不久出現血壓降低、癲癇及休克等現象。
  汪女經急救後仍昏迷不醒,再轉診奇美醫院治usb療,出院時因缺氧性病變而無意識,如植物人。
  汪女事發後因不能自理生活,已受宣告為禁治產人。家屬認為醫療疏失而提告,另請求損害賠償,刑事部分不起訴,一審判決醫院及周須中古萬利多連帶賠償1312萬餘元,家長不服再上訴。
  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,依據醫療常規,施打第三代抗生素後,48小時內不得接續施打葡萄糖酸鈣,醫審會鑒定報告預防癌症食品卻未對此點鑒定說明,判決周有醫療疏失,應與三總澎湖分院連帶賠償汪女醫葯費及與慰撫金等共1551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女子感冒醫師亂打針致癱瘓無意識如植物人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u78summq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